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8-29      责任编辑:政协发布员      点击量:405    

政协哈市道里区委员会
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
 
(2012年2月15日政协哈市道里区十三届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政协道里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文史资料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政协文史资料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征集研究和出版这些文史资料,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政协组织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协文史资料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是政治上的统战性。政协文史资料的主要征稿对象是统一战线范围内的各界人士。二是内容上的“三亲”性。“三亲”就是亲历、亲见、亲闻,就是当代人自己写自己,当代人记当代事。统战性与“三亲”特色,是政协文史资料的生命所在、价值所在。
   (三)政协文史资料具有“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存史就是为历史研究积累和提供珍贵的第一手资料,资政就是服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团结就是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育人就是为教育后代提供鲜活的教材。
   (四)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与时俱进、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延伸的长期任务。加强文史资料工作,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做好文史资料工作对于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方针、原则和重点
   (五)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正确的方向,保持特色,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文史资料的社会功能,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六)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原则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史实;坚持统一战线和文史资料的“三亲”特色,尊重历史见证人从不同侧面对历史事件的表述,允许多说并存;坚持服务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社会效益。
   (七)当前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重点是:要按照“征集为主、抢救优先、充分利用、服务社会”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对道里区历史文化和建设发展的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注意挖掘和征集我区民族、民间、民俗文化方面的资料,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三、切实加强对文史资料工作组织和领导
   (八)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政协要加强对文史资料工作的领导,把文史资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史资料工作;要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文史资料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九)区政协文史工作委员会是在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撰写、征集、编辑文史资料的工作机构。对文史资料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部署、协调、落实。学习史料工作委员会是区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征集、研究文史资料。
   (十)区政协委员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独特资源和优势。政协委员要把自身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撰写文史资料作为应尽义务,积极负责地履行好委员的职责。
   (十一)完善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机制。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会议、委员视察、专题调研、提案、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文史资料信息;加大对文史资料工作的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推进文史资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并完善检查督促工作的程序。
   (十二)加强政协文史工作队伍的建设。将社会各界热心文史工作的人员,作为政协文史资料的顾问、研究员、撰稿员,建立一个多成分、多层次、多方面协作的文史资料征集网络,充实和协助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文史资料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三)密切与党史办、区志办、档案局、文化委员会等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广泛联系社会上各类文史研究机构,努力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